一、专业名称:文 秘
二、学 制:二 年
三、培养目标:
本专业培养具有文秘教育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能够在高等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文秘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、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其他教育作者和能在各类机构中从事秘书、公关业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四、业务培养要求: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文秘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系统的教育及教学研究,进行文秘、公关业务方面的基本训练,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,具备秘书、文秘和公关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,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和较强的专业教育能力及扎实的职业技能。
2、了解文秘教育学科的新发展,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新的研究成果,根据社会需要和教育发展的需要,拓宽专业知识,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,富有创新精神。
3、了解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,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,同时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,掌握资料收集、社会调查、论文及其他应用文体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,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、学科交叉的前提下,开辟新的领域。
4、熟悉我国有关文秘工作的法规和教育法规。
5、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语表达能力。
6、掌握资料查询、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的基本方法,并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。
五、主要课程:
秘书学概论,社会心理学,组织行为学,秘书实务,文书学,法律基础教程,中国文化概论,公文写作方法与技巧,办公自动化技术,公共关系学
六、就业范围:
内地及沿海的外资企业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秘书、公关及相关管理工作。 |